清城区建筑工地防治扬尘污染工作情况报告
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清远市清城区关于广东省2017年-2018年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保障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制定并下发了《2017年清城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现将今年以来我区建筑工地防治扬尘污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确严控施工扬尘污染的目标
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和创文工作标准,明确建筑工地严控施工扬尘污染目标。城市建成区内施工工地现场内裸露干燥的地面须进行洒水降尘,裸露的建筑原料、建筑垃圾等堆场须进行覆盖处理,要求施工单位对工地现场内裸露干燥的地面每日至少进行6次洒水降尘,对未按照要求落实各项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的施工工地责令停工。在不良天气应急期间限制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开挖、拆除施工、余泥渣土建筑垃圾清运,并暂停含有挥发性有机溶液的喷涂和粉刷等作业。
同时,确保城市建成区内所有施工工地做到5个100%,施工工地100%围蔽,运输车辆进出工地100%冲洗车轮和车身,严禁带泥上路,车辆运输过程100%密闭,工地施工过程裸露土地和堆场100%覆盖并加大洒水频次,视频100%监控实施,减少扬尘产生。
二、召开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整治工作会议,部署严控扬尘措施
为迅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召开迎接广东省2017-2018年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动员会会议精神,6月2日下午,由局主要领导组织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负责人紧急召开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整治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工作。并于6月5日召集我辖区内建筑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项目负责人,在碧琇嘉园项目现场参加大气防治和创文工作推进现场会。
会议现场,我局发布了《2017年清城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各方主体责任、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现场会还组织大家观摩学习了炮机喷雾、塔吊喷雾降尘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由炮机喷雾、塔吊喷雾组成的立体喷淋系统将水转化成超细雾状喷洒,可使扬尘有效沉降,空气得以净化,能将工地内的PM10(可吸入颗粒物)置于有效控制状态,还能对工地作业环境降温、防火起到有效作用。
会议强调,辖区内所有建筑工地即日起一周内,必须配齐炮机喷雾,有塔吊的必须安装塔吊喷雾,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配备洒水车辆及喷雾炮机。一周后我局将对每个工地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发现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在建工地一律下发停工通知书,并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诚信扣分并记录在责任单位的诚信档案,对已下发停工通知书的工地将责令工程检测机构停止该工地常规建筑材料试验收样和实体检测,须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对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新报建工地将不予办理受监证。用最严厉的工作措施,控制建筑工地扬尘污染。
经过一系列最严厉的监管措施,目前我局辖区内所有在建工地均按要求设置洗车遭及配备高压冲洗设备,有塔吊的安装塔吊喷雾,并按要求在施工作业场地设置连续喷淋措施和配备雾炮机,市政工程均配备至少两台炮机喷雾降尘。
三、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各项措施
今年在大气应急期间,通过微信共向工地发出21次应急通知,严格落实应急响应各项措施,在不良天气应急期间责令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开挖、拆除施工、余泥渣土建筑垃圾清运,并暂停含有挥发性有机溶液的喷涂和粉刷等作业。高新区环保监测点附近在建项目全面停止施工。做到即时响应,措施到位。
四、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巡查治理,建立长效机制
我局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门成立两个巡查小组,今年以来,针对大气污染问题累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47份,对存在较严重污染问题的工地下发《停工通知书》12份,对未要求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并造成污染的进行企业诚信扣分2次。检查中发现个别工地未设高压冲洗设备、现场围蔽不严、裸土未及时覆盖等问题,我局均已责令整改。目前建成区内区属各工地均已按相关要求落实各项措施。
对于应急期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局均有形成工作台账,并对督查组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为下一阶段的工作提供指导作用。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阶段工作
在对建筑工地进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过程中,我局局限于已在我局办理相关施工手续的房屋市政工程,但对于尚处于场地平整、土方运输的施工场地,我局无法提前预知并要求其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措施,造成该类工地场内土方开挖及运输时无扬尘防治措施而造成扬尘污染。例如:今年早期位于蒙牛对面的储备用地、创兴三路旁的土方填埋场,由于早期的大量土方运输,场内无任何扬尘抑制措施而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而我局没有相关责任主体的信息,同时无相关职权对其进行处理,已将相关信息报区环保委协调处理;另外我局巡查组发现高新区天安智谷正处于场内土方运输阶段,而尚未落实降尘措施,我局立即责令该项目停止施工,待完善相关降尘措施后方可批准其许可和复工;同时,我局对该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结合“创文”工作,加大巡查力度,紧绕市、区两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关部署和《2017年清城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继续以最严厉的工作措施,严控施工扬尘;加大巡查力度,形成监管长效机制,巩固扬尘治理成果。
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22日